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县级
2024-01-26 2024-01-26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中氢聚力(登封市)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500支储氢瓶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拟对中氢聚力(登封市)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500支储氢瓶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氢聚力(登封市)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年产1500支储氢瓶设备项目


郑州泓腾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租用登封市天地置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年产1500支碳纤维缠绕储氢瓶设备项目。主要生产工艺:铝管-旋压成型-机加工-清洗-固溶-喷淋冷却--时效-硬度检测-机加工-超声波探伤-缠绕-固化-压力测试-晾干-装阀-检测-包装入库。主要设备:旋压机、固熔炉、时效炉、缠绕机、固化炉、车床等

1、废气:1)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采取加强车间通风。2)瓶体打磨粉尘:瓶体打磨粉尘采取打磨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相关要求。3)有机废气:项目配胶和缠绕均在封闭缠绕室内进行,配胶桶和缠绕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有机废气和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并进入“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22m排气筒DA002)外排;非甲烷总烃酚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环氧氯丙烷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制要求,同时非甲烷总体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员工日常生活污水、气瓶清洗废水、试压废水及冷却循环水废水。其中,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包含CODSS和石油类,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放。项目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卢店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厂区总排口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卢店镇污水处理厂设计收水水质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机加工设备、热处理设备、缠绕固化设备、水压试验机及空压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设置1个一般固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危险废物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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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路与福佑路交叉口路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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