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1 | 郑州卓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卓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项目 | 郑州市登封市大冶镇 | 郑州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利用现有厂房455平方米,年收集贮存转运3000吨危险废物。主要工艺:收集(HW06、HW08、HW09、HW12、HW13、HW17、HW31、HW49等危险废物)—贮存—转运。 | (1)废气: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负压收集后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25米排气筒(DA004)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对其他行业的要求(排气筒排放限值80mg/m3,建议去除效率70%)。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登封市大冶镇石淙污水处理厂,登封市大冶镇石淙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部回用至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作为电厂冷却循环水补水,在电厂回用量不足时作为区域道路洒水和绿地用水,不外排至地表水体。大冶镇石淙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前,本项目及现有工程生活污水排入河南奥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地面洒水及绿化,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叉车、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废抹布、废劳保用品、破损的废包装物、废UV灯管、废活性炭、碱喷淋废液等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抹布、废劳保用品、破损的废包装物、废UV灯管、废活性炭、碱喷淋废液暂存于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运走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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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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