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县级
2025-04-11 2025-04-11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关于拟作出郑州通正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拟对郑州通正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通正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郑州通正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龙泉路与北环路交叉口西路南5号

河南佳蓝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龙泉路与北环路交叉口西路南5号,项目利用金勇木业厂房进行建设。主要工艺技术:玻璃纤维纱→整经→织布→浸胶→烘干→冲片→检查包装→成品入库。主要设备:织布机、整经机、烘干机、搅拌机、冲裁机、覆纸机、打包机以及环保设备等;主要原辅材料为:玻璃纤维纱酚醛树脂色浆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混料甲醇挥发,浸胶烘干工序有机废气,通过对配料间、浸胶槽、烘干机上端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套油雾净化装置+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排气筒(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DA002)排气筒排放,项目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酚类≤100mg/m3、甲醛≤25mg/m3、甲醇≤19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用水,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排口进入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卢店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可满足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及卢店污水处理厂收水浓度标准。

噪声:项目各类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封闭厂房内,采取厂房隔声等措施。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昼夜间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营运期废边角料(含不合格品)废包装袋,一般固废暂存间储存后,综合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油废桶、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和日常管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