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对河南通达管业有限公司年处理5000吨化纤(涤纶)废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4月30日-2025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通达管业有限公司 | 年处理5000吨化纤(涤纶)废料项目 | 郑州市登封市君召乡 | 河南聚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利用厂区内现有闲置厂房500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处理5000吨化纤(涤纶)废料。主要工艺:原料(外购)—分拣—团粒—包装—成品。主要设备:团粒机、环保设备等。 |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团粒废气,经1套“气旋混动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根15m(DA003)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乙醛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60mg/m3;乙醛特别排放限值20mg/m3;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3kg/t),非甲烷总烃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相关要求(涉VOCs企业NMHC排放限值不高于30mg/m3)。 废水:项目运营期冷却废水及喷淋塔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包含团粒机、风机等,采取隔声门窗隔声、风机设置软连接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废吨包收集后外售;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部门处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71—62856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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