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县级
2025-05-30 2025-05-30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关于拟作出河南岳宗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铝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拟对河南岳宗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铝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0530日-202506065个工作日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岳宗实业有限公司

年产6万吨铝板生产线技改项目

登封市唐庄镇唐东村

河南绿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岳宗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535万元建设年产6万吨铝板生产线技改项目,针对现有工程铸轧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新增2台中频炉用于熔化铝锭,原天然气熔化炉改造为保温炉,本次技改工程不改变现有工程的产品方案及产能。

1、废气:项目中频炉扒渣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后,与现有熔化炉、静置炉废气共同引入1袋式除尘器处理+碱液喷淋塔”处理,经115m排气筒排放。铝灰渣暂存间废气设置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引入1套氨气吸收塔处理,经115m排气筒排放,配置氨气警报装置,氨气超过临界浓度时氨气吸收塔自动开始工作。危废暂存间废气设置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引入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HCl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和表2限值要求;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企业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氨吸收塔废水和绿化用水混合后用于厂区绿化,纯水机排水用于厂区洒水,碱液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外排

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隔音罩等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在15m2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联系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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