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县级
2025-08-19 2025-08-19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关于拟作出河南豫圭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吨元硅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 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河南豫圭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吨元硅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5819-202582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豫圭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豫圭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吨元硅粉建设项目

郑州市登封大冶镇川口村

河南冠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豫圭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吨元硅粉建设项目位于郑州市登封大冶镇川口村租赁现有厂区建设,生产规模为年加工30000吨元硅粉,主要工艺:原料-破碎-磨粉-混料-成品。主要设备:4700型颚式破碎机2台、5R雷蒙磨2台、喂料机4台、混料机2台、缓冲仓、料罐、成品罐等。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混料、破碎、磨粉、物料入仓、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车辆运输扬尘;物料堆放与装卸粉尘。本项目共2条生产线,分别位于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每条生产线投料、混料、破碎、磨粉、物料入仓、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分别引入一套处理覆膜袋式除尘器(每条生产线各配置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共同通过115mDA00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限值120mg/m3、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修订版)》涉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颗粒物≤10mg/m3车辆运输扬尘为无组织排放,要求本项目厂区道路全部硬化且相关人员进行厂区道路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必须加盖蓬布,密闭运输不得超载限速行驶驶出厂区,应对车身和轮胎进行冲洗尽量减少运输过程中物料抛洒泄露及扬尘飞扬物料堆放与装卸粉尘为无组织排放,要求原料库全封闭,原料堆场防尘网遮盖储存原料库采取洒水降尘(要求安装雾化喷头,控制喷水量,仅增加物料表面含水率使其不易起尘,确保不会产生径流)

废水:项目运营期洗车废水通过排水管道排入沉淀池5m3,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喷淋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没有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5m3处理,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综合利用不外排

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各类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封闭厂房内,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昼间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营运期固废为职工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手套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手套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用于填沟铺路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和日常管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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