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对郑州市味乐箕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魔芋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市味乐箕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 郑州市味乐箕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魔芋食品项目 | 郑州市登封市东华镇库庄村 | 河南冠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市味乐箕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魔芋食品项目位于郑州市登封市东华镇库庄村,租赁现有场地进行建设,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吨魔芋食品,主要工艺:原料(外购魔芋精粉)-膨化-加碱-精炼-预煮成型-切割-漂洗-冷冻-解冻-压榨脱水-拌料-包装-杀菌-清洗-风干-成品。主要设备:精炼机、加碱机、膨化罐、133热成型机组、压榨机、滚筒机、风干机、毛肚切割机、碗头包装机、提升机、电子灌装机、光纤喷码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农灌管网等。 |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下料混合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本项目魔芋精粉、木薯淀粉下料混合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处理后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限值120mg/m3、排放速率3.5kg/h),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涉PM”行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PM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本项目建设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在污水处理阶段会有一定量的恶臭气体产生,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H2S、NH3,经收集后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氨排放速率4.9kg/h、硫化氢排放速率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格栅、沉淀)+水解酸化+生物处理(A/O)+沉淀+清水池”,日处理能力为10m3),处理后与直排的纯水制备废水汇合用于农田灌溉,综合利用不外排。 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各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昼间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库庄村声环境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昼间≤55dB(A)],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营运期固废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除尘器收集粉尘、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不合格品。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污泥、废活性炭、不合格品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不在厂区内暂存,由更换厂家回收处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和日常管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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