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5年8月26日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河南郑州登封颍阳11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 河南郑州登封颍阳110千伏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颍阳镇庞窑村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登封市境内。颍阳 110kV 变电站为户外式变电站。终期规划主变容量为(40+50)MVA,目前已安装 1 台主变容量为 40MVA(1#)主变,本期颍阳110kV变电站扩建第二台主变,主变容量为1×40MVA(2#主变,利用卧龙变增容后退运的主变),不新增110kV、35kV出线。本期新增10kV出线6回,本期主变配置(3+5)MVar电容器组。本期主变扩建工程均在围墙内进行,不新征用地。
| 1.生态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本工程仅在站内2#主变预留位置进行,不涉及新征用地,变电站施工临时场地应严格控制在站内,施工材料以及电气设备临时存放地应控制在站内已硬化区,弃土弃渣于站内堆放并及时清运,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弃渣、生活垃圾及施工废料等分类收集,定期处理,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布,站外卸装材料采用钢板铺垫等措施后施工期对变电站周边的植被及动物分布无影响。 2.电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该项目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变电站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影响预测采用类比监测的方法来评价,由类比监测可知该项目建成投运后,变电站四周围墙外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及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3.声环境 该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包括工地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以及基础施工、设备安装施工中各种机具的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措施,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相关限值要求。 4.地表水 该项目运营期间变电站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施工期采取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回用,不外排。 5..固体废物 该项目运营期间变电站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存放,定期清运,不外排;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未随意丢弃;施工期固体废物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通过加强对施工期的管理,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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