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郑州开元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50572028342
地址:登封市徐庄镇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兵军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 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经查阅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 息平台,发现你单位二厂区在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之前擅自 投入生产。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第十九条“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 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 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 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 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现场录像;《固定污染源 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摘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 息平台公开端截屏;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其 它证据。;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等证据为凭。
我局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以直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 (听证)告知书》(豫 0185 环罚告字〔2023〕14 号)直接送 达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你单位在规定的 时间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视为放弃陈述 (申辩)和听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 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郑 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裁量因素: 排污单位管理类别,内容:重点管理,裁量等级:3,裁量 因素:企业规模:内容;小型企业,裁量等级:2,裁量因素: 废气类别,内容:一般工业废气/含恶臭污染物的废气/医疗/ 实验室废气。裁量等级:3,裁量因素;项目建设地点:内容: 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裁量等级 1,裁量因素:违法行为持续时 间:内容:一个月以下,裁量等级 1,裁量因素:是否配合执 法检查,内容:配合检查,裁量等级:1,法定处罚金额上 限(M)1000000,法定处罚金额下限(N):100000,首要裁量 因素裁量等级(A):3,其余裁量因素个数(n):5,其余裁量因 素裁量等级(Bi):[2,3,1,1,1,],处罚金额(X):代入公式: X=100000.0+(1000000.0-100000.0)x[3x3/5x5+(2x2+3x3+1x1+ 1x1+1x1)/(5x5x5)]x50%,自定义裁量计算值,319600 元。 最终裁量 金额:叁拾壹万玖仟陆佰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 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 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 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经集体研究, 我局对你单位 经查阅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发现你 单位二厂区在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之前擅自投入生产。违法 行为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罚款 叁拾壹万玖仟陆佰元整
三、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 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 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缴至郑州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9230520109033282;代办银行:郑州市财政局收款专户。款 项缴清后,请持银行受理回单到我局财规科处索取罚款收据, 并将缴款凭据第三联(备查联)报送我局法制信访科 211 房 间备案。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 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 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 行。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逾期不申请行政 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