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保障性住房中心 县级
2020-06-15 2020-06-15
登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有效解决登封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等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确保政府民生工程真正惠及百姓,使公共租赁住房真正落实到住房困难家庭,实现政府有限的公共资源公正分配,公平共享。根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登政〔2014〕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社会保障。

二、房源

登封市南环一路与嵩阳路交叉口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现腾出空房共计80套,一室一厅68户,两室一厅12户。家庭1人为2户, 2人22户,3人27户,4人15户,5人2户,6人2户共计70户。四人以上为两室一厅,三人包含三人为一室一厅。现有两室一厅12套供应给四人以上家庭。两室不够供应现有住户我们将予以登记,如以后多余房源可以申请调房。

三、实物配租对象

登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对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自愿申请实物配租住房,且在报纸上、市政府网站和市保障性住房中心网站公示后无异议并取得《登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住房困难家庭。

四、实物配方法及步骤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采取现场抽签方式进行

(一)保障对象《登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证件编号排队按照家庭人口抽取相应面积的楼号房号;

(二)保障对象抽取房号后,当场在《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五、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选房规则及注意事项

(一)一个家庭限定配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人因楼层、户型等原因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保障资格。

(三)抽取房号结果进行现场公布,一经公布,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

(四)《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确认单》经保障对象签字确认后,即作为入住凭证记入档案。

六、参加单位
(一)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全过程要在市纪委、财政局、物价局、办事处、民政局等部门的现场监督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行使特权,严格按规则进行,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分配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七、本实施方案由登封市保障性住房中心负责解释。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