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十四五”期间,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加强对脱贫人口住房安全的常态化监测,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
补助对象:一是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二是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补助标准:今年的补助标准比去年有提高,维修加固类原则上不高于15000元;重建或选址新建原则上不高于50000元。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农户经济条件、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方式和建设成本,科学合理设定补助标准,具体到户金额可根据实际调整,在补助范围内合理确定。
申报流程:个人提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市级审批。
注意事项:仅乡村振兴部门、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享受危房改造政策。
通过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政策,减轻群众住房负担,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问题,提升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