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古树名木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迁移的,《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需要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登封市城市管理局
郑州市登封区(县)少林大道街道1298号二楼西区9号室城管局(窗口)
0371-62828007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1、迁移古树名木申请表;

2、工程建设许可材料;

3、场地使用权佐证材料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