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10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公布)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 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第103项名称: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 3.《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发布)第三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专门机构承担排水许可审核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应当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一)排水许可申请表; (二)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 (三)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四)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 (五)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拟排放污水的排水户提交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六)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材料
登封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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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1.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原件一份

2.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原件一份

3.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材料复印件一份(需比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4.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复印件一份(需比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5、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拟排放污水的排水户提交水质、水量预测报告原件一份

6、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材料复印件一份(需比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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