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2019-03-21 2019-03-21
登封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城市管理、城市园林绿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市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城市综合执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公共服务设施;督导各办事处背街小巷的市政设施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环卫设施的管理。

(五)负责城市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六)负责城市停车场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工作。

(七)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雕塑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规划。

(九)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城市管理行业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城市防汛、排洪、除雪工作;负责做好重大活动相关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牵头组织城市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空中杆线综合整治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大修、中修及养护维修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新建道路、桥梁、排水、绿化等设施的移交工作。

(十三)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绿化(花坛花带绿篱和行道树等)、各类综合性公园、广场的建设管理和日常管护工作;负责市财政投资的其他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园林绿化行业行业管理、业务指导;负责监督检查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化、负责审核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化、生态廊道及城市重点绿化项目的设计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中的配套绿地指标和绿化设计方案,参与竣工验收。                      

(十四)负责城市综合执法工作。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的行政处罚权。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全市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

(十五)负责局系统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参与行业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与技术鉴定工作。

(十六)负责城市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工作。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与监管工作。

(十七)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关于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停车场专项规划;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统筹推进全市各类停车场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停车场建设相关政策;市城市管理局是本市停车场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停车场管理机构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