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对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行政处罚
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决定修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涉案工程面积20000㎡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涉案工程面积20000㎡以上50000㎡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涉案工程面积50000㎡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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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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