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对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行政处罚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
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2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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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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