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涉案工程面积20000㎡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涉案工程面积20000㎡以上50000㎡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6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涉案工程面积50000㎡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8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