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工程监理单位按照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签字的行政处罚
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工程监理单位按照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签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