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产测绘单位房产面积测算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行政处罚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房产测绘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予以降级或取消其房产测绘资格:(三) 房产面积测算失误的,造成重大损失的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房产面积测算失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在5万元以下的。 处罚标准: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房产面积测算失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 处罚标准: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予以降级或者取消其房产测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