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对建设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建设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原发证机关撤销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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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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