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投标人的行政处罚
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投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四)私下接触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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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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