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登录
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对逾期不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的行政处罚
逾期不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必须按规定的期限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除限期缴纳外,并按日加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5‰的滞纳金。
无
62996907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