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行政处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24日修订,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62996907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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