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2021-03-10 2021-03-10
登封市城管局对正弘中岳城西里3号院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2021年1月12日,登封市控尘办督查问题交办通知单编号:登控(2021)002号,登封市正弘中岳城西里3号院项目存在未洒水降尘、建筑土方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覆盖的问题。

经执法人员调查,河南省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登封市正弘中岳城西里3号院项目存在未洒水降尘、建筑土方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覆盖,也未相应采取其它扬尘控制措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之规定,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裁量标准》,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罚款贰万元(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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