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2021-03-29 2021-03-29
河南省筑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少林大道阳城路交叉口东南角绿化工程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

2021年2月4日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下发交办单号0800142问题:登封市少林大道与阳城路交叉口东南角绿化工程在施工期间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

经执法人员调查,该项目位于登封市少林大道阳城路交叉口东南角,由河南省筑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绿化工程。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勘验),该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污染市政道路。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之规定,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裁量标准》,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罚款贰万元(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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