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与2022年6月26日对少林小龙武术中等专业学校一期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立案调查。经查明,你(单位)在位于登封市崇高路以北、经一南路以西的少林小龙武术中等专业学校一期项目,建设单位为少林小龙武术中等专业学校,,该学校于2020年6月30日取得《土地权属使用证(证号为豫〔2020〕登封市不动产权第0001235号),2021年5月20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现场调查,少林小龙武术中等专业学校一期项目所有权人为少林小龙武术中等专业学校,该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目前现状:地上建筑物8栋(1号楼共四层、2号楼共五层、3号楼共五层、4号楼共五层、5号楼共5层、6号楼共五层、7号楼共五层、8号楼共五层)已全部完工。根据我局委托第三方公司(河南新衡亿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3月31日、2023年8月3日、2023年11月20日出具的关于少林小龙武术中等专业学校一期项目《现状测绘报告》、《实测面积汇总表》、《现状测绘成果》及《小龙武校审批与现状数据对比》,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少林小龙武术中等专业学校一期项目有关问题的函的复函(登自然资函〔2022〕2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登自然资规建字第410185202100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1>登自然资规建字第410185202100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2>登自然资规建字第410185202100018、登封市少林小龙武术中等学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资料。该项目规划审批建筑物10栋,总建筑面积53519.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508.46㎡,地下建筑面积29011.04㎡。现状测绘本项目已建成的所有楼栋位置均发生变化,1#餐厅、3#教学楼、4#教学楼、5#宿舍楼、8#宿舍楼均超过建筑控制线。现状测绘地上建筑总面积45560.08㎡,超出1-8#楼原规划面积(19039.74㎡)26520.34㎡;地下总面积13032.88㎡,少建15978.16㎡。容积率规划批准为0.64,实测为1.15;建筑密度规划批准为24.63%,实测为23.93%;绿地率为41.20%,实测为0。
少林小龙武术中等专业学校一期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原审批部门提出申请。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原审批部门不得批准”的规定,已经构成违法。
对少林小龙武术中等专业学校作出 :
1.没收少林小龙武术中等专业学校一期项目8栋建筑物(1-8号楼及连接部分);
2.对少林小龙武术中等专业学校一期项目8栋建筑物(1-8号楼及连接部分),并处该建筑工程造价(101703942.51元,大写壹亿零壹佰柒拾万叁仟玖佰肆拾贰元伍角壹分)10%的罚款(101703942.51×10%=10170394.25元),共计壹仟零壹拾柒万零叁佰玖拾肆元贰角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