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文化和旅游局 县级
2020-08-28 2020-08-28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措施审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申请条件:1.申请材料规范、齐全、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2.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审批。

办理材料:1、请示件。2、建设工程选址批准文件3、保护措施及具体方案(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办理地点: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0371-62856885 

办理流程:1.受理:受理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并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文件、资料;予以受理的以短信或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2.审查:经办处室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 3.决定:领导作出审批决定,并形成书面文件。 4.办理结果。

办理期限:法定服务审批时限内(承诺时间不包含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