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级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权限内)
登封市门诊部、一级和二级医院
行政许可事项
目名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权限内);审批类别:行政许可;项目编码:0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修订)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9号公布2016年1月19日修订)
登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登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申请内容真实准确、予以批准的条件
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
直接递交材料办理
6个工作日
不收费
市卫健委在承诺时限内审批,行政服务中心发证窗口统一发证。
依法申请
0371-62856778
0371-62856778
登封市少林大道1298号二楼C12号窗口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该事项的办理进程
无限量

医疗机构设置所需材料

1收件 办理人: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时限:0

审查标准:申请人向省政务服务网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结果:回执受理单

2受理 办理人: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时限:0

审查标准:受理人员通过四级联动审批系统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出具《受理单》,不予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救济途径;能够当场办结的,可以不出具《受理单》;

办理结果:受理文书

3审核 办理人:审批办主任 办理时限:1

审查标准:在受理申请材料后,由审核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

办理结果:审批文书

4决定 办理人:首席代表 办理时限:0

审查标准:在审查完成后,相应科室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办理决定的,制作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作出不予办理决定的,制作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理结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送达 办理人:大厅发证窗口 办理时限:0

审查标准:发证窗口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登记在簿

证照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