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机构因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年度效验,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登封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对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
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登封市人民政府或郑州市卫生健康委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登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登封市卫健委注销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名称 | 地址 | 登记号 | 法人 | 负责人 | 机构类别 |
登封博爱中医院 | 登封市市区大禹路与滨河路交叉口路南 | PDY11001641018517A2101 | 姚俊峰 | 郭海风 | 民办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