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公共卫生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着力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登封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登政〔2020〕8号),现将《登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抽查任务
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仍分四级(国抽、省抽、市抽和本级抽查),具体任务清单见附件;国家、省市任务于3月份后在“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中下达或以文件形式下达,任务以实际抽取比例为准;本级抽查任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59.207.104.21,网络登录方式为电子外网,任务执行账号2021年已分配)中下达。
二、任务落实时限和要求
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要及时接收抽查任务,严格按照抽查工作计划对应的抽查项目和检查事项,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有序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年度抽查工作计划100%落实,于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各业务条线分配的抽查任务。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加强督促指导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国务院确定的重点督查事项,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政策法规综合监督科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定期对各单位年度抽查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各单位对本业务条线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要进行全程指导、及时督促。在抽查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上级各相关业务处室联系。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