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所在地卫生健康(中医)行政部门初审
1、申请:申请人进行事项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工作人员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
3、审查: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科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4、决定:在办理科室审查完成后,实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
5、送达:实施机关作出决定当日应通知申请人,及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