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级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登封市准备怀孕的农村户籍生育妇女;夫妇至少一方为登封市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登封市居住半年以上。
登封市辖区15个乡(镇)区、办事处卫生院
登封市辖区15个乡(镇)区、办事处卫生院
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
(1)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计划生育等多种途径,按照方案流程组织叶酸发放工作和管理督导,并按要求上报叶酸需求量。 (2)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将叶酸分发到各村卫生室,指导村卫生室规范科学发放,并对村卫生室组织发放和管理进行监督。同时,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高危待孕妇女的叶酸管理和发放。 (3)乡村医生负责了解本村育龄妇女的孕育状况,负责本村准备怀孕妇女的叶酸发放和随访管理工作,完成有关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及时上报本村高位代孕妇女信息,并负责其服用情况的随访、监督和登记。
咨询电话:0371-62837625 投诉渠道:dffybj@126.com

(1)准备怀孕的妇女叶酸发放、登记、和随访流程  

乡村医生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的妇女信息,确定发放对象,入户通知其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使服药对象正确了解相关知识,提高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按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发放,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1-3个月的量,村医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量以及妇女相关信息。乡村医生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随访,每月至少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如果妇女服用叶酸6个月未怀孕,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2)高危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

乡镇(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上报的信息,对既往生育神经管缺陷的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通知待孕妇女到乡镇(街道)卫生院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乡镇(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按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剂量向高危待孕妇女发放叶酸,保证孕期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对领取叶酸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量及待孕妇女相关信息,每月进行随访。乡镇(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将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名单通知所在村村医,村医应每1-2周督促待孕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待孕妇女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整理后反馈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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