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颍阳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0-09-08 2020-09-08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登安委〔2020〕8号文件要求,决定成立颍阳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织架构

工作专班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职担任,成员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村镇规划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中心小学、工商质监所、派出所、交警七中队、供电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办主任刘向阳担任、办公室组成人员由各责任单位(名单见附件)组成,采取相对集中办公的形式,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二、专班工作职责

专项整治行动在镇工作领导小组下组织实施,职责分工如下:

(一)工作专班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和方案;

2.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重大问题;

3.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和巡查考核;

4.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专班办公室职责

1.负责承办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2.收集汇总、总结上报、通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等情况;

3.完成工作专班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职责

1.按照任务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推进本行业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2.各成员单位负责按照任务分工统计上报所负责专题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3.参与专班决定开展的共同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专班会议制度。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召开,专班成员单位全体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审议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和方案,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由副组长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召开,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任务是研究解决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整改治理措施,通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等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三)监督检查制度。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措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四)督促督办制度。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律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整改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五)工作报告制度。各牵头单位每月向专班办公室报告一次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以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整改落实情况,并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

(六)巡查考核制度。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我镇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反应迟缓、行动不力,导致产生重大隐患险情或者重大隐患久拖不决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的一项重大活动,是全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集中攻坚决战,是我们全面落实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四大”攻坚行动的迫切需要。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全面统筹推进。

(二)突出整治治理,健全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紧盯有关行业领域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风险隐患,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彻底根治“老大难”问题。要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加大安全投入,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重大灾害风险治理,全面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三)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落实、强基固本上下功夫,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攻坚行动上下功夫,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各单位要按照我镇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创新举措、稳步推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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