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及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1.中岳办应急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0371-56857313 (工作日工作时间)
中岳办党政综合办公室:0371-62869018(24小时 工作日节假日)
2.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安全生产举报属实奖励
经调查举报事项属实的,受理举报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按下列规定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照《郑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三、安全生产举报须知
一、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倡实名举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隐患。举报人要求保密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为其保密。
二、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群众举报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尽快组织核查,对查实的事故、隐患要迅速采取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纪检、监察、劳动保障等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人可以通过上述方进行举报,或者以网络平台、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现场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