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君召乡人民政府 乡级
2020-08-31 2020-08-31
君召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根据全国、省、郑州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20〕7号)、《郑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郑安委〔2020〕9号)和《登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登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登安委〔2020〕6号)文件的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全乡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为国家次中心城市创建和美丽登封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14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每年初(市两会后)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每季度集中安排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政府和行业部门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集中组织宣传报道,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结合每年的“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11·9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二是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主题宣传教育年活动。每年确定一个宣传教育主题,2020年为安全生产主题宣传年,2021年为防灾减灾主题宣传年,2022年为应急管理主题宣传年。三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1.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2.每季度,组织各支部村委、乡直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单位)组织全体职工,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四是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与党委(政府)班子成员,重点谈如何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半年与主管副职谈心,重点谈如何落实部门“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负责人每季度与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谈心,重点谈如何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与全体职工谈心,重点谈如何将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岗位、落实到每位员工。五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郑州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登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意见》,健全定期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2020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巡查、约谈、挂牌督办、考核奖励、重点管理、联合惩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六是全面强化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加强桥梁、隧道、电力、燃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七是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依法履职能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郑州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登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为蓝本,进一步细化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八是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着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决策指挥能力、救援实战能力、社会动员能力、应急协同能力、应急保障能力、舆情引导能力。制定全需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计划,开展全乡安全生产业务轮训、专题培训、执法测试,全面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应急办牵头,党建办、中心校、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20年底前,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全面覆盖的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体系、有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线上线下的智能化信息平台、有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制度的“五有”标准,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建成、其他企业基本建成信息通畅、全员参与、规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双重预防体系。二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相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三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四是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引领、警示、教育和规范作用。2020年度全乡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宣传,结合企业实际建设安全文化长廊;2021年底乡市所有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宣传。五是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绩效考核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2021年底乡市所有企业安全生产开展情况纳入诚信系统。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应急办牵头,经发办、财政所、村镇办、七中队、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三是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动火、车辆出入、检维修等作业环节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动态监管视线。(应急办,经发办、派出所、财政所、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煤矿安全整治。一是加大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等高风险重大灾害煤矿的精准治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做到“五个一律”,强力推进瓦斯抽采“三化一工程”;推行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推广水患区域“四线”管理。二是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省、市关于煤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双重预防体系“八个一”建设要求,在全市煤矿构建“功能完善、衔接有序、保障有力、运行良好”的双重预防体系。2020年度,全乡煤矿企业全面正常使用信息管理系统;2021年底,全乡正常生产建设的煤与瓦斯突出(含“邻突非突”)、水害威胁严重等矿井实现安全生产信息智能录入上传,其他生产建设煤矿2022年底实现安全生产信息智能  录入上传。三是加大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力度,积极稳妥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四是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规范采矿秩序,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安全监管,对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严查煤矿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转包、非法违法承包分包、未批先建、边建设边生产、超能力组织生产、不按设计施工、以整改、建设名义组织生产以及关闭矿井未关闭到位、死灰复燃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全力推进我乡煤矿“一优三减”及“四化”建设,通过三年时间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全部实现辅助系统远程控制、无人值守、自动化控制,煤矿劳动生产工效明显提升。到2022年,全乡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100%, 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80%,煤矿全部实现辅助系统智能化和监控信息化覆盖率达到100%,全乡正常生产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及以上。六是坚持绿色发展,加快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围绕“美丽登封”建设,着力为“业之美”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撑,深化煤矿生态环境治理,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大对煤矿企业的转型升级、积极引导煤矿企业深入探索新材料、新技术、新业态、新基建等国家鼓励扶持产业的转型升级路子。七是做好季节性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加强水患的监控,认真落实地面防排水、井下探放水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对遇到暴雨或强降雨时,井下全部人员要坚决撤出,扎实做好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八是提高执法能力质量和信息化远程监管监察水平,生产建设矿井全部实现远程监管监察。(专职煤炭管理干部牵头,经发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严查违法违规开采、超许可范围生产、使用明令禁止或淘汰设备工艺、采掘施工以包代管、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手续不完善进行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整顿关闭,对开采规模标准不达标、相关手续不健全以及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已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作为重点关闭对象。二是结合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推动非煤矿山双重预防体系高质量运行,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露天矿山边坡边帮安全管理,确保工作帮坡角、台阶(分层)高度、平台宽度等符合设计要求情况;加强地下矿山提升、运输、通风、防排水、供配电系统及安全避险系统、安全出口建设、运行、维护及有关情况的检测检验;三是认真落实8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尾矿库库长责任制。四是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执法,严密管控停工停产非煤矿山安全风险。五是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开展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试点工作,2020年全乡尾矿库建立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2021年全乡所有露天矿山建立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2022年6月底前全乡所有地下矿山建立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实现对主要运行参数的在线监测和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并与应急管理部门信息平台联网。六是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应急办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工程,指导各地制定实施“一村一策、一社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22年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集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消防、企业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商场市场、批发市场、人员仓储混合居住等“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沿街门店、宾馆饭店、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冷冻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和校外培训机构、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及乡村火灾等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加强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电力等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日常巡查、分级约谈、预警提醒、年度考评等制度,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021年,在全乡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固化长效工作机制,规范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五是提升全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将消防安全纳入义务教育、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消防队牵头,中心校、派出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经发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村镇办、应急办、农办、卫生院、市场监管所、党建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一是强力整治道路客运领域安全隐患,每年达到隐患100%清零。二是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严查运输车辆超速、超限和超载,货车非法改装、运营情况;深化“百吨王”专项 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全管理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四是提升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排查行人、非机动车事故多发点段,推动完善行人过街设施、机非隔离设施和机动车让行提示设施。六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派出所牵头,七中队、经发办、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一是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9〕6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9〕203号)有关要求,强力整治道路客运领域安全隐患。二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20年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建成、其他企业基本建成信息通畅、全员参与、规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双重预防体系。2022年年底,建成标准化、智能化的双重预防体系。三是强化隐患治理,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桥梁隧道、急弯陡坡、大长下坡、铁路道口、公路隧道以及其他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安全隐患治理;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加强恶劣天气监测预警,及时完善应急队伍、物资、车辆、预案并适时演练;全面清理整治农村公路“马路市场”,建立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四是突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和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加强市域内通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整治危险品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加强监管。五是坚决清查“ 黑服务区”“ 黑站点”“黑企业”“黑车”等非法营运现象,严厉打击道路班线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旅游包车未持有效包车手续等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七中队牵头,派出所、经发办、农办、村镇办、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城市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排查整治未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涉及改动承重柱、梁、墙的装饰装修工程;私搭乱建的建筑与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工程;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二是加强村镇地下空间利用和村镇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对道路和地下管网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村镇道路、地下管网、排水和污水处理、供热、窨井盖等基础设施的检修工作。三是对公园、游园等公共场所,安排工作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加强重点部位安全监管,对水体全天24小时进行巡查。四完善供气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燃气管道重点检测预警,完善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机制,实施燃气管道智能化信息管理工程,建立地下燃气管网分布地理信息系统。五是全面排查镇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热力等行业和生活垃圾处理场、建筑垃圾处理场的安全隐患。(村镇办牵头,中心校、经发办、农办、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按照《河南省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面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动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施工企业、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包括外地企业在登施工项目)两个全覆盖。二是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 第37号),督促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认真履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做好深基坑、较大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使用、脚手架、施工电梯、拆除和爆破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和审查工作,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严格安全管理流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现专项整治全覆盖。三是强化监管机构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监管体系。不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作用。四是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治理活动,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违法发包、超资质承揽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村镇办牵头,经发办、中心校、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农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工贸安全整治。一是持续性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取规模先行,示范带动,督促规模以上工贸企业积极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通过先规模以上企业再带动小微企业创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从严检查标准化运行质量。二是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2020年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按照“五有”标准,建成信息畅通、全员参与、规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迫溯的双重预防体系,小微企业实现全覆盖,员工不多、技术力量不足的要依托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试点和支持,按照标准规范,强化全员培训,增强全体员工风险优先理念,学习风险管理基本知识,掌握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基本方法。可聘请专家开展首次风险辨识,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制度,通过岗位风险告知卡、隐患排查清单、安全检查表等简便措施,确保员工能理解、会上手、有任务;2021年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 提升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质量,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年底前,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高温熔融企业要从形象上、安全条件上、本质安全上有一个新的提升;有限空间作业要进一步摸清企业、作业点数、涉有毒有害气体有限空间”等3个底数,建立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台账,实施动态监管,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应急办牵头,各相关职责部门配合)

(十二)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落实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和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环保中队,经发办、派出所、村镇办、七中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环保中队,派出所、村镇办、七中队、农办、应急办、经发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校园安全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由中心校牵头制定; 文化旅游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由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牵头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由市场监管所牵头制定;电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由电管所牵头制定;其他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制定印发全乡安全生 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14个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有关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具体安排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各有关单位结合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深入分析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 结合全市总体方案中安全生产整治重点,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等方式,推广有关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  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成立以乡长王磊任组长,安全生产生产主管领导刘智伟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刘智伟为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管控措施。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加强“黑名单”联合惩戒,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三)完善工作机制。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修订《登封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等,积极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

(四)优化监管模式。各有关单位每年对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不少于10天的执法专业培训。每项督促检查、监管执法、考核巡查等工作之前,都要开展专题培训,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2021年10月底前,全乡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推行“互联网+监管”,开展线上巡查和线下精准执法,提升监管执法实效。坚持服务型执法,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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