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应急管理局 县级
2025-07-02 2025-07-02
登封市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提示函

各相关单位、各非煤矿山企业:

2025年6月30日21时至24时,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太平镇、二郎坪镇遭遇极端强降雨,3小时降雨量达208.3毫米,累计降雨量225.3毫米,远超当地历史同期水平,引发蛇尾河水位暴涨,导致严重的洪涝灾害。目前正值汛期,降水量较大,易引发洪涝灾害,为切实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强化隐患排查

各相关单位要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防汛措施,有效防范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露天矿山企业要严格露天矿山边坡管理,加强采场外围截排水沟、凹陷采场出入沟挡水堰、工业场地周边截排水沟的疏通、巡查工作,防止大量洪水进入采场;做好排土场截排水沟疏通和下游拦挡坝巡查,防止滑坡引起泥石流。

二、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加强对降雨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生产调度和企业值班值守、巡查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抽查,严防有制度不落实,严防脱岗空岗,严防假停产假撤人。尾矿库企业应加强排洪设施检查和汛期应急值守、安全巡坝,确保排洪设施畅通,保障在线安全监测系统有效运行,严防溃坝漫坝事件发生。

三、强化停产撒人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做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工作的通知》矿安〔2023〕60号文件宣贯工作,将相关情形张贴于矿井显著位置;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落实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制度。

四、强化“叫应”制度落实

要强化汛期灾害预警预报,严格落实暴雨、山洪、地质灾害等预警的“叫应”机制,及时发送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发生险情第一时间上报。

五、强化险情处置

各相关单位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24小时不间断安全巡查工作机制,密切关注雨情、汛情等情况变化,在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时,及时向属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指导排除险情,防止灾情扩大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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