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应急管理厅、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和登封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强弱项、补短板,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为落脚点,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坚持系统治理为机制,以坚持源头防范为重点,以严格执法为手段,确保非煤矿山领域不发生产安全事故。
一、坚持思想引领,推动安全责任自主履行
(一)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推动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及时收集非煤矿山方面新闻线索和报道素材,利用月度例会、微信或钉钉工作群,及时推送安全法律法规、事故警示教训和安全常识,对有创新、有特点、有成效的做法,予以推广。加大负面曝光力度,引导企业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意识提升,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引领,助推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安全管理团队建设,夯实安全工作保障基础。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按规定配足安全管理人员,深入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不断提升企业各个层级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有针对性制订培训计划,分期分批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三)加强企业全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制定具体培训计划,编制企业培训清单,开展岗前安全警示教育。督促矿山企业将外包施工队伍培训纳入其安全培训整体计划,推进企业安全管理一体化建设。
二、坚持目标导向,推动双重预防体系高质量运行
(四)深化双重预防体系“五有”标准建设。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体系,加大激励约束力度,督促企业按照全员参与原则精准辨识评估安全风险,提升风险管控标准,优化管控措施,简化隐患排查流程,及时更新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清单,持续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准。
(五)大力开展对口帮扶。组织3家水泥厂矿山开展信息化建设对口帮扶,帮助其余复工复产矿山高水平建设双重预防体系运行平台,确保电脑端、手机端信息平台有效运行。
(六)强力推进高效运行。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现场作业为主线,推动双重预防体系与生产管理体系融合发展,重点解决生产组织和安全管理的“两张皮”问题。
三、坚持系统治理,提升矿山管控能力
(七)加快矿山信息化建设,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提升管控能力。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进度,力争实现对部分重点岗位、重点作业环节作业的视频监控全覆盖。启动智能矿山预研项目,力争3家水泥厂矿山建成智能化试点矿山,引领全市非煤矿山提升管控能力。
(八)建立和完善工作调度机制,提升系统治理能力。建立有关科室牵头,局属有关单位配合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以调度促进度,严格对照工作时间节点和整治要求,及时通报工作开展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坚持源头防范,提升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九)紧盯尾矿库,提升尾矿库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实施尾矿库“库长制”,严格落实管控责任。推动中美铝业川口赤泥库2020年底闭库销号、曲河赤泥库实现监控联网。
(十)紧盯重点矿山,提升地下矿山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地下矿山运输车辆、提升设备、通风机、空压机、电缆等设备设施,加大对违规地下矿山企业的处罚力度。督促井采矿山严格执行提升、运输、通风、防灭火、防排水相关标准规范,切实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加大地下矿山的检查频次,力争做到月度不间断,重点时段不漏查。
五、坚持依法检查,补齐监管工作短板
(十一)树立精品意识,打造精品案件。从年度执法计划入手,选定2到3家企业,在计划制定、现场检查、文书制作、法规审查、整改复核等全方位打造一批精品案例,开展研讨交流,在全局示范推广。
(十二)开展专项执法,规范关键行为。对各企业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基建矿山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强化矿山日常监管。
(十三)实施重点时段执法,防范重大事故。在春季节后复工复产、汛期防汛和冬季防中毒窒息三个重点时段,制定执法清单,落实企业自查、区域专家帮扶、部门执法工作机制,实现矿山企业定期三轮执法全覆盖。
(十四)组织业务交流学习,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履职水平。适时组织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赴非煤矿山监管工作特色地区进行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工作方法,开阔视野,创新监管思路,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履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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