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应急管理局 县级
2019-03-13 2019-03-13
登封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中共登封市委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登发[2018]34号)为主线,以杜绝非煤矿山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为着力点,以强化分级监管、执法检查、教育培训为保障,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双重预防机制、专项治理工程、依法治安和安全准入制度建设,全面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1.杜绝非煤矿山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落实地采矿山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分级监管进一步完善,实现一个矿山一个安全监管主体。

3.双重预防机制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完善6个试点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并在全市非煤矿山行业推广,双重预防机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运行取得成效。

4.全面落实地采矿山防火防中毒窒息措施,机械通风系统运行可靠,动火审批管理严格把关。

5.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监督检查执法计划。

6.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严把安全准入关口,不断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和服务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坚持学以致用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四个转变”。即:工作定位从“当行业管理者,企业安监员”向“安全监管执法者”转变,工作思路从泛泛抓安全向实施风险分级管控转变,工作方法从注重事故查处向事前防范转变,工作手段从传统的眼看、手摸、凭经验等方式向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互联网+”转变。

2.适时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分析研判形势,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非煤矿山行业有关规章、标准等,督促企业实行“一岗一清单”制度,健全完善企业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强化岗位责任公示、教育培训和管理考核。

4.实行年度清单审核制度。实行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任务清单审核制度,督促各矿山企业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上报应急管理局进行审核。

5.推行安全承诺公告和安全状况报告制度。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承诺,并将安全承诺情况在企业内部进行公告;督促企业定期报告安全状况。

6.开展重点矿山企业互查互学。按照省、市局的安排,组织重点矿山开采企业进行结对帮扶,点对点建立合作互助关系,开展互查互学活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带动提升本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7.严格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承诺落实等情况纳入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企业法人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责情况,依法查处和通报“三项岗位人员”失职失责典型案例,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深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8.推动示范工作取得实效。督促中铝公司白坪兴杰铝土矿、中铝公司报庄俊峰铝土矿2家省级双重预防建设示范单位按期完成任务;督促通过双重预防验收的登封市宏昌水泥采石场、天瑞新登李家门石灰岩矿、天瑞新登人字沟灰岩矿、中美铝业峰山寨铝土矿等4家矿山构建适合企业特点的安全管控体系,总结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推进所有生产矿山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9.强化安全风险动态管控。督促矿山企业加大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力度,加快建立风险源和隐患数据库,绘制安全风险分布图,落实重大隐患报告及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整改措施实时跟踪,实时管控,使矿山的安全风险处于受控状态。

10.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一体化运行。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有关文件要求,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通过监督检查或其他激励方式,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机融合,切实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

11.强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深入排查治理重大隐患,督促各有关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将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录入河南省应急管理综合业务信息平台系统,严格落实停产整顿等执法措施,健全重大隐患台账,跟踪督促整改销号,做到闭环管理。

(四)持续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12.强化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针对露天矿山台阶高度、平台宽度、边坡角不符合设计要求等问题,着力整治矿山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

13.开展外包企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整治外包企业借用资质、外包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不专职、实际地址与登记住所不符、安全生产档案资料混乱、安全生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督促外包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档案,在醒目位置公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类许可证照,推动外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五)强化非煤矿山治理建设

14.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加大对违法矿山、在建矿山、地采矿山、长期停产停建矿山的执法力度,推动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等行为。集中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对近3年来新建项目实施集中执法,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恶意规避审批、不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发生重大变更不履行报批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因矿产品价格上涨擅自复工复产行为。依法打击非法外包、转包等非法违法行为。按照季节特点、重点时段等情况,组织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汛期安全检查,定期开展“明查暗访”,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要求。

15.不断规范监督检查行为。落实《关于全面加强非煤矿山“五项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提高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闭环执法、公开执法和文明执法水平。严格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强化对执法文书落实情况的检查,认真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要求,做到执法公开,强化执法曝光。

(六)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6. 严把安全准入关口。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严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不到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矿区范围之间最小距离不足300米的小型露天采石场,设计内容不全、深度不够和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等问题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批。强化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现场核查,严厉打击资料与现场不符、安全评价不实、安全准入把关不严等行为。存在重大隐患无力整改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不申请延期的非煤矿山依法提请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从源头上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7.推广安全先进适用技术。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鼓励非煤矿山企业使用先进技术装备,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应用,严格控制地下矿山现场作业人数,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8.推进事故整改评估和警示教育。积极引导企业在班前或培训教育期间,播放事故警示教育片;同时,将典型一般事故制作警示教育片,通过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工作。

(七)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19.抓实抓细工作措施。找准我市非煤矿山的短板和弱项,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对年度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实行对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审核制度,对年度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实行每季度统计汇总,每半年公开通报。

20.落实约谈警示制度。对重点工作任务不落实、重大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能及时整改消除,非煤矿山企业一律按照《登封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规定进行约谈。对符合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一律按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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