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级
2023-04-10 2023-04-12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登封市食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计划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落实省、郑州市市场监管局、登封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60号)、《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豫市监〔2022〕63号)和《郑州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郑市监文〔2022〕144号),制定登封市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计划。

一、检查对象

全市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

二、检查方式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工作职责,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检查辖区内所有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和登记的食品小作坊,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程序依法依规处置。同时每月10日前将上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河南省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并在网站或媒体上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二)日常监督检查

以企业的风险等级为基础,根据风险等级和拟定的检查频次及检查计划,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对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活动。

三、检查重点

(一)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乳制品、肉制品、蜂蜜、食醋、食用植物油、包装饮用水、配制酒、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糕点、粮食加工品等产品风险较高、影响区域较广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

(二)重点领域检查。屡次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食 品生产单位;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生产单位;食 品添加剂“两超”较为突出的食品生产单位;媒体曝光或投诉举报集中的食品生产单位;标签问题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

(三)监督检查要求。食品生产企业:依照《食品生产经  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有关检查要求,重点加强生产环境条件、 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 自查、信息记录和追溯、委托生产等方面监督检查。食品小作坊: 重点加强生产加工环境、生产工艺、原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仓储等方面监督检查。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 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大中型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                                                                                                                                                                               员,强化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设立、调整、 履职的全过程管理。督促小微型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真实完 整实施记录、提升食品安全员执行力。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 控制点体系,强化风险防控能力;督促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 控清单,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建立并实施日管控、周排查、 月调度工作机制。督促食品小作坊落实每日、每周检查,强化全

过程管理,持续保持生产加工过程合规。

四、检查安排

年度监督检查应覆盖所有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

(一)按照风险分级要求频次完成日常监督检查任务,在此基础 上实施“双随机、 一公开”,同时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河南省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

(二)对食品小作坊开展不少于2次/年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根据市局要求,对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复配食 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等重点生产企业实施专项监督检查;

(四)参与省、市级其他监督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根据辖区实际,结合企业风险分级情况,科学制定月度检查计划,明确对象、人员、内容、时限和工作要求,并督促抓好落实。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确保问题100%整改到位。同时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不断完善并及时修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真实完整的做好各项记录、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职业素养和执行能力。

(二)严格检查,注重实效。要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实施现场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要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以图片或影像资料形式记录监督检查信息,实现责任可追溯。监督检查要有针对性,可根据每次检查实际确定重点项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按时实施复查;需对产品抽检的,应按照抽检工作程序抽样送检;要突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对抽检不合格生产单位实施监督检查与约谈。涉及违法违规的,及时依法开展后续查处。

(三)及时跟进、按时上报。各监管所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河南省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及时录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实现对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管数据的信息化管理,为准确掌握监管状况做好信息支撑。

                                                                     2023年4月10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