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辖区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登封市思源食品有限公司自制的“享辣happy辣椒片(调味面制品)”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登封市思源食品有限公司自制的“享辣happy辣椒片(调味面制品)”(生产企业:登封市思源食品有限公司,规格型号:2.5kg/袋,商标:大福乐+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0-06-10 ),经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标签项目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登封市思源食品有限公司送达《高青县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企业享有申请复检等权利,该单位认可检测结果,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和异议。
经立案调查,当事人2020年6月10日共生产抽检的享辣happy辣椒片7件,每件4袋,每袋2.5公斤,共计70公斤,现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剩余,共售价560元,违法所得56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并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0版)第十五章《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裁量标准,我局决定给予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登封市思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5500元人民币;2.没收违法所得560元人民币。上述罚没款共计6060元整。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登封市思源食品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公司立即停止了问题产品的销售,并积极配合调查分析,召回整改。
二、登封市千惠商贸有限公司朋博分公司销售的“白菜苗”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登封市千惠商贸有限公司朋博分公司销售的“白菜苗”(被抽样单位名称:登封市千惠商贸有限公司朋博分公司,规格型号:/、商标:/、购进日期:2020-09-23、质量等级:/),经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登封市千惠商贸有限公司朋博分公司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企业享有申请复检等权利,该单位认可检测结果,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和异议。
经立案调查,登封市千惠商贸有限公司朋博分公司销售的白菜苗是由总公司配送中心配送的,2020年9月23日共购进3.5公斤,共计6.3元,售价是2.96元每公斤,现已销售完毕,销售共计10.36元,获得利润为4.06元,公司配送的白菜苗是从登封市市区文欣蔬菜门市部购进的。该公司超市现场提供有登封市市区文欣蔬菜门市部的营业执照、进货票据及合格证明,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该单位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结合本案事实,由于该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登封市千惠商贸有限公司朋博分公司以下行政处罚:1.免于处罚;2.没收违法所得4.06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登封市千惠商贸有限公司朋博分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公司立即停止了问题产品的销售,并积极配合调查分析,召回整改。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