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来临之际,为保障我市人民节日期间吃上放心食品,增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用农产品1大类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4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登封市嵩基易便利店销售的1批次瘦肉丝(猪肉),氧氟沙星检出值为401μg/kg,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登封市宣化镇万家乐超市销售的1批次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65.6μg/kg,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登封市唐庄镇万隆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短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69.7μg/kg,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