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辖区6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登封市市区李记半份菜使用的“小碗”和“盘子”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登封市市区李记半份菜使用的“小碗”和“盘子”(商标:/、规格型号:/、消毒日期:2020-10-11、抽检日期:2020-10-11、质量等级:/),经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登封市市区李记半份菜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企业在规定时限内享有提出异议等权利,当事人认可检测结果,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
经对登封市市区李记半份菜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有营业执照、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有餐炊具消毒柜和餐炊具保洁柜,从业人员上岗有穿戴工作衣帽,使用检验不合格餐炊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登封市市区李记半份菜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登封市市区李记半份菜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单位立即停止了问题产品的使用。经调查当批次餐具已彻底消毒。
二、登封市市区薛记兄弟逍遥镇牛肉胡辣汤店使用的“不锈钢碗”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登封市市区薛记兄弟逍遥镇牛肉胡辣汤店使用的“不锈钢碗”(商标:/、规格型号:/、消毒日期:2020-10-16、抽检日期:2020-10-16、质量等级:/),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登封市市区薛记兄弟逍遥镇牛肉胡辣汤店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企业在规定时限内享有提出异议等权利,当事人认可检测结果,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
经对登封市市区薛记兄弟逍遥镇牛肉胡辣汤店调查,该单位有营业执照、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有餐炊具消毒柜和餐炊具保洁柜,从业人员上岗有穿戴工作衣帽,使用检验不合格餐炊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给予登封市市区薛记兄弟逍遥镇牛肉胡辣汤店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登封市市区薛记兄弟逍遥镇牛肉胡辣汤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单位立即停止了问题产品的使用。经调查当批次餐具已彻底消毒。
三、登封市中岳办隆宴早餐店使用的“碗”和“勺子”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登封市中岳办隆宴早餐店使用的“碗”和“勺子”(商标:/、规格型号:/、消毒日期:2020-09-23、抽检日期:2020-09-23、质量等级:/),经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登封市中岳办隆宴早餐店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企业在规定时限内享有提出异议等权利,当事人认可检测结果,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
经对登封市中岳办隆宴早餐店调查,该单位有营业执照、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有餐炊具消毒柜和餐炊具保洁柜,从业人员上岗有穿戴工作衣帽,使用检验不合格餐炊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给予登封市中岳办隆宴早餐店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登封市中岳办隆宴早餐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单位立即停止了问题产品的使用。经调查当批次餐具已彻底消毒。
四、登封市中岳办天津风味包子使用的“勺子”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登封市中岳办天津风味包子使用的“勺子”(商标:/、规格型号:/、消毒日期:2020-09-24、抽检日期:2020-09-24、质量等级:/),经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登封市中岳办天津风味包子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企业在规定时限内享有提出异议等权利,当事人认可检测结果,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
经对登封市中岳办天津风味包子调查,该单位有营业执照、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有餐炊具消毒柜和餐炊具保洁柜,从业人员上岗有穿戴工作衣帽,使用检验不合格餐炊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给予登封市中岳办天津风味包子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登封市中岳办天津风味包子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单位立即停止了问题产品的使用。经调查当批次餐具已彻底消毒。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