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辖区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河南诺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登封分公司使用的“碗”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河南诺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登封分公司使用的“碗”(标称生产企业:/、商标:/、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3-06-21、抽样日期:2023-06-21、质量等级:/),经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上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河南诺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登封分公司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学校享有申请复检等权利。该单位认可检测结果,主动放弃复议,并积极进行整改。
当事人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河南诺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登封分公司下发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河南诺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登封分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学校立即进行自查整改,立即停止了该批餐具的使用。经调查当批次餐具已彻底消毒。
二、登封市大冶镇第三小学使用的“碗”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登封市大冶镇第三小学使用的“碗”(标称生产企业:/、商标:/、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3-06-25、抽样日期:2023-06-25、质量等级:/),经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上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登封市大冶镇第三小学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学校享有申请复检等权利。该单位认可检测结果,主动放弃复议,并积极进行整改。
当事人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登封市大冶镇第三小学下发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登封市大冶镇第三小学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学校立即进行自查整改,立即停止了该批餐具的使用。经调查当批次餐具已彻底消毒。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