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级
2020-09-01 2020-09-01
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制度及标准

一、检查制度

(一)检查目的

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用药用械安全。

(二)检查依据

依据现行的《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检查人员

实施现场检查,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

(四)检查方式

1、日常监督检查

2、专项监督检查

(五)检查准备

准备《现场检查笔录》等相关检查文书以及必要的现场记录设备。

(六)实施检查

1、进入企业现场后,首先向企业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企业检查目的,确定企业的检查陪同人员。

2、在企业相关人员陪同下,分别对企业保存的文字资料、经营现场进行检查。

3、检查过程中,对于检查的内容,尤其是发现的问题应随时记录,并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必要时,可进行产品抽样或对有关情况进行证据留存(如资料复印件、影视图像等)。

二、检查标准

药品零售企业检查标准:《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