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的质量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按照郑州市局的工作要求,登封市市场监管局自2020年6月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近四个月的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组织会议、安排部署。 6月3日在全局工作会议上,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海清强调,各市场监管所重点侧重对中选药品的监督抽查,检查质量管理、执行药物警戒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对不合格药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等情况;先将检查重点放在药品批发企业、连锁企业、公立医院、标准化卫生室,再逐步向其它经营使用单位延伸检查,最终达到对全部经营使用单位摸底排查的目的。
二是突出重点,全力整治。各监督管理所对本辖区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采用自查和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中选药品的购进渠道、供货方资质审核、票据管理、储存养护情况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各单位做好药物警戒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共排查辖区260家药品经营企业、325家使用单位,主要针对中选药品采购、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管。经排查发现,我市3家连锁企业、12家乡镇卫生院、4家二级医院、3家民营医院经营使用有中选药品,郑州市张仲景、越人、大森林连锁门店经营有中选适用药品,药品购进储存管理基本规范,个别单位存在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管理人员培训不到位等情况,已经当场责令整改,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经过近四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我市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状况稳中趋好。但接下来,仍要总结经验教训,查找不足;加强基层所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进一步规范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确保全市药品质量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