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妆品环节
对儿童类、染发类、祛斑美白类等重点类别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开展化妆品“靓盾2号”专项检查工作、医疗器械“线上清网线下规范”治理工作。共出动执法车辆87车次,出动执法人员316人次,检查经营门店136家次。重点检查化妆品供货商资质,进货查验记录;最小销售单元没有中文标签的化妆品;擅自配制、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标签必备信息不全的化妆品;质量不合规、国家药监局或省药监局通知停止(暂停)销售的化妆品以及过期变质的化妆品检查。做好化妆品不良反应(ACR)上报工作,共上报报告110例;均为有效报告,完成全年任务62.84%。
二、医疗器械环节
开展了医疗美容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医疗器械“线上清网线下规范”治理,持续净化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环境;开展了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等专项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车辆100余车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经营及使用企业187家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门店标签标识是否完善、医疗器械是否按照规贮存;医用冷敷贴包装是否规范、是否带有疾病名称等明显误导性词语;医疗器械经营及使用单位购进台账、供货商资质是否齐全等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做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MDR)上报工作。截止目前共上报报告266例,完成率达42.42%。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