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宣化所按照《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婴幼儿和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对辖区2家婴幼儿和儿童化妆品经营店的使用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并要求经营户签署《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发放《化妆品消费提示》,对其开展宣传化妆品法律法规和化妆品安全知识,进一步强化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责任意识,切实保障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
5月11日,宣化所按照《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婴幼儿和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对辖区2家婴幼儿和儿童化妆品经营店的使用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并要求经营户签署《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发放《化妆品消费提示》,对其开展宣传化妆品法律法规和化妆品安全知识,进一步强化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责任意识,切实保障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