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4-05-21 2024-05-21
关于各市场主体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宣化镇各市场主体:

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镇域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宣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向全镇各市场主体就价格行为作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加强价格自律,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三、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严禁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希望各市场主体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