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本镇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能力,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减轻及消除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本镇居民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措施:
一、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由镇长担任,负责统筹指挥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副组长: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协助组长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成员:包括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派出所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职责:全面负责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执行。
二、确保及时救治
1.在第一时间将疑似中毒人员送至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2.留取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等样本,为确定食物中毒原因提供依据。
三、现场保护与样品保存
1.立即停止销售和食用可疑食品。
2.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保存所有可疑食品样本,以备进一步检测。
四、快速报告
1.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小时内向镇政府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初步症状等基本信息。
五、配合调查
1.积极配合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2.提供食品原料采购凭证、库存管理记录等相关资料,协助查明食物中毒的原因。
3.协助做好食品的溯源、召回等工作。
六、责任追究
1.对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2.对隐瞒、谎报或迟报事件信息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对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
七、持续做好应急保障
1.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2.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充足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