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上级下达我市中央、省两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48万元和2020年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按照《郑州市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式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6万元
2.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2万元
3.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1448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登封市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经登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扶贫专项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由客观因素指标、政策因素指标和绩效因素指标三部分构成。
(一)客观因素指标主要包括: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为主、统筹贫困发生率、农民可支配收入、地方人均财力等因素。
(二)政策因素指标主要包括:国家、省、市扶贫开发政策、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及扶贫专项工作要求等。
(三)绩效因素指标包括:脱贫工作成效考核结果、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等。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详见附表。
登封市2020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附表.xlsx
监督电话:62882306 12317
登封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2日